今起生效!微信支付強化服務商管理
一個月前,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對外發布《微信支付相關協議修訂公告》,進一步明確收單外包服務機構的備案義務等,修訂后的協議于2024年1月8日起生效。
公告稱,為了更好地保障微信支付合作伙伴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財付通對《微信支付合作協議(服務商)》和《微信支付合作伙伴合作規則》進行了修訂,修訂事項主要包括:
1、進一步明確收單外包服務機構的備案義務。
2、進一步強化針對合作伙伴的違約處理措施。
修訂后的協議顯示,服務商應當在開展收單外包服務前30個自然日內,按照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的《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管理辦法(試行)》進行備案。在落實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的相關備案要求前,不得從事特約商戶推薦、受理標識張貼、特約商戶維護、受理終端布放和維護、聚合支付技術服務以及其他收單外包服務。
微信支付指出,如果未在上述期限內提出備案申請或者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不予備案的,本公司(微信支付/財付通)有權采取延遲/暫停/停止支付服務費、解除本協議等措施且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未完成備案的收單外包機構,將無法正常開展收單業務合作。”某支付機構相關負責人向媒體表示。
收單外包服務機構是指經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家有權機關批準成立,接受收單機構委托,承辦收單非核心業務并提供相應服務的企業等合法設立的機構。
收單非核心業務主要包括特約商戶推薦、受理標識張貼、特約商戶維護(包含特約商戶培訓、特約商戶調單、特約商戶回訪等)、受理終端布放和維護(包含受理終端布放、受理終端維護、受理終端巡檢、耗材配送等)、聚合支付技術服務等業務。
為加強收單外包服務市場規范管理,促進收單市場健康發展,經監管部門同意,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會員單位建立了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管理機制,對外包機構實行備案管理,組織收單外包機構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根據《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管理辦法(試行)》(中支協發〔2020〕119號)第七條,外包機構應在擬從事外包業務前或在從事外包業務起30個自然日內通過協會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系統向協會直接提出備案申請。
對于未在協會規定期限內完成備案的外包機構,協會將視情況采取自律約束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降低收單外包服務機構評級等級,并敦促其已合作的收單機構在保證商戶服務延續性前提下有序終止收單業務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