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累計不超1萬元!個人POS機限額來了

lakala 2年前 ( 2023-12-03 ) 1129

  近段時間以來,支付行業重磅消息不斷。


  支付界從業內知情人士最新獲悉,近日,監管要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銀發20171281號】(以下簡稱“281號文”),對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監管規定免于辦理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體特約商戶(小微商戶),收單機構在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審核商戶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和輔助證明材料為其提供收單服務。


  同時,監管要求,收單機構為上述小微商戶提供收單服務的,應當結合小微商戶的風險等級,動態調整其可受理的銀行卡各類和交易限額,以同一個身份證件在同一家收單機構辦理的全部小微商戶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額上限為日累計1000元、月累計1萬元。為防范相關風險,促進小微商戶業務健康發展,收單機構需配合做好反饋本機構所有小微商戶清單,并提交至監管部門。


  上述消息一出頓時引發圈內熱議,有支付人士分析認為,可能監管有意要執行“281號文”了,加強對收單機構的管理,如果真是這樣支付行業要面臨大洗牌了,后期影響巨大。


  需要注意的是,“281號文”明確規定,收單機構應當結合小微商戶的風險等級,動態調整其可受理的銀行卡種類和交易限額,以同一個身份證件在同一家收單機構辦理的全部小微商戶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額上限為日累計1000元、月累計1萬元。清算機構應當配套建立小微商戶收單業務規則和管理系統,細化小微商戶準入、商戶注冊數量、交易限額和交易監測等風險管理措施。


  而目前,大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主要客戶都擁有多張信用卡,一些客戶每月可能需要通過“倒卡”來避免信用卡逾期,這也促成了支付公司的巨額流水,以及代理商的分潤收益。


  一旦執行“281號文”,信用卡日收款金額限制為1000元,月限制1萬,無異于遏制住“咽喉”,相當于機器作廢,代理商分潤模式也將隨之失效。


  值得一提的是,還有業內人士分析稱,一旦執行“281號文”,不符合上述監管要求的小微企業,可能需要注冊個體工商戶,那么屆時個體工商戶注冊將會迎來一波小高峰。限額后,自然人名下的小微商戶大額收款行不通了,超過限定額度必須注冊經營主體,進行自主申報納稅,否則將引發偷稅漏稅風險。


The End